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资助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湄职院学〔2019〕19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湄职院学〔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系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学院相关部门审议,我系学前教育专业19级黄晓燕、林杨艳等11位同学因疫情影响,原定3月份赴厦门实习计划受阻,造成各同学在厦已租房租、押金、中介费等经济损失,总计10760元,导致临时困难情况属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我系现对其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欢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日24日。
监督举报电话: 0594-7651125
电子邮箱:2043432800qq.com
联系人: 吴东东、叶丹榕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学前系实训楼中211学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