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招聘||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5-01-18访问量 :360

就业招聘||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启事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系 2025年01月18日 21:47 

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

  非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是隶属于集美区教育局的公办幼儿园。拥有海怡总园和美山分园两个园部,分别位于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南五里53号和侨英街道东安南四里46号。幼儿园地处同安集美交界处,毗邻环东海域浪漫线,园所环境优美,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有福建教育学院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海凤小学等,配套成熟。2023-2024年幼儿园先后被确立为“集美区5A级平安校园”“厦门市家庭教育特色园”“第一批厦门市儿童友好学校”以及集美区“生活·实践”教育实验学校,致力于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2名。    


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总园)




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美山分园)





01

 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2名

(注:2025年2月任职)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非在编教师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5)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片段教学(提前给题准备)
     ②教学技能(跳舞自行准备,弹、唱现场抽测)

03

 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集府办〔2021〕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04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发往指定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3.联系电话:

    郑老师:手机15305025816,

    邮箱846843193@qq.com

05

面试 

     1.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候需携带《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以面试电话告知为准。

06

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07

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招聘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撰稿丨郑巧君

排版丨郑巧君

审核丨李绪晶






责任编辑:学前教育系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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